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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交通运输局-44118太阳成城集团

发布时间:2023-12-2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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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努力提升依法决策与行业治理水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根据要求,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部署安排,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组织人员对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全覆盖检查。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能,区分局机关、局属单位、县(市)交通运输局法治建设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实施领导班子、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法宣在线学法全覆盖。组织法律顾问开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60余次。把法治建设成效、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作为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二)深化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强化公共交通立法。依法依规推进《黄石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立法程序,完成《黄石市有轨电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的调研工作。二是推进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依据、定义、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查以及文件制定后的监管管理等进行全方位解读。结合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行动,对交通运输领域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全面修订规范性文件1件。

(三)坚持固本强基,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一是推进执法素质能力建设。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1-2023年),每季度组织开展执法案卷集中交叉评查,分门类精选示范案卷10份,促进“互查互学、研讨交流、共同提高”;聚焦业务知识竞赛、执法案卷评比、论文和案例分析评比等项目开展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选送论文获评全省交通执法队伍论文三等奖。二是开展法治交通大调研。推进全系统聚焦水运发展等课题开展调研,尤其是组织人员外出进行交通智慧执法调研,探索在治超领域开展全省非现场执法试点,研究出台《黄石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

(四)优化监管方式,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推广开展“说理式执法”,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运用提醒、教育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经营。今年以来,轻微违法免罚案件33起,减免金额19500元。二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结合全市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各类执法督导47次,并对全系统2020年以来的危货运输等重点领域案卷进行了抽查,共计排查案卷1163件。此外,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通过邀请县级执法人员参加每季度案件讨论会等形式开展长效执法指导。

(五)聚焦惠民惠企,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交通运输领域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划转移交大冶市、阳新县原市级权限35项;对13个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共压缩时限47天、减材料20份。“大件运输审批一件事”等3个主题均实现“一事联办”。在大冶市开展“建立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联系机制”先行示范区改革试点。二是全力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我市成功入列国家级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武鄂黄黄快速通道11个项目已实现全面开工。武阳高速黄石段建成通车,大广高速东方山互通、203省道改扩建加快推进。黄石新港已建成8个万吨级泊位、总数达23个,“亿吨港口”吞吐能力已经形成。

(六)深化“八五”普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建工作内容,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等方式,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知识。截至目前,局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3次;开展法治培训13次,其中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市司法局等培训安排,开展法治专题讲座3次;组织人员旁听庭审2次。二是多形式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群众宣传宪法、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行业许可政策等,推动全社会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浓厚氛围

2024年工作计划

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现行制度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打造打造武鄂黄黄国际综合交通枢纽重要节点的新要求,事中事后监管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配备、知识结构与综合执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们坚持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交通。

(一)强化政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法治意识。将法治内容纳入党建工作同学习、同部署、同推进。加强执法基层大队(站)党组织建设,打造一批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制不良作风,将职业道德精神根植于心、外化于行。

(二)坚持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紧盯“一刀切”执法等高发、易反弹的突出问题,抓紧抓实查纠整改。加强执法监督,通过执法案卷评查、通报等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向基层一线传导压力。根据上位法“立改废”等情况,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聚焦“四基四化”,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国办发〔2022〕20号),继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争创“四基四化”建设示范站(队)。建立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通过组织案卷评查、开展案例评析、发布典型案例,提升基层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优化协同,着力构建系统集成、联动协作的监管体系。巩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成果,推进基层执法队伍内部联勤联动。建立区域执法协作机制,针对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检查。继续推广湖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执法全过程实现线上痕迹化管理。开展治超领域非现场执法,提升执法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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